华商晨报:危害气象设施最高可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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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4 11:08:34
来源:
中国天气网辽宁站
晨报讯(记者 康晓潺 主任记者 李敏)《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全面提高气象综合观测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对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凡是违反条例,危害气象设施、探测环境的行为,都将给予处罚。
随着城市的发展,过多、过频的改变气象站原址,对于气象部门的预报、灾害的预防都有一定影响。
辽宁省气象局副局长赵国卫介绍,2011年辽宁省共有6处气象观测台由于城市改造等原因被迫搬迁。
赵国卫表示,目前辽宁省有近2000个气象观测点。天气预报离不开对于数据的采集,气象数据的采集需要一个长期过程,通常需要连续收集30年才能对某地的温度、湿度、能见度等气候资料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如果没有良好的探测环境,探测数据的准备性将受到影响。
为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不受影响不受侵害,国务院颁布的《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对危害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的行为制定了一定的处罚措施,可以处以1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
辽宁.单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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