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网讯 受冷空气影响,9月7-8日我省有一次降温天气过程,根据气象意义上的汛期、秋季定义和未来天气预报,省气象局宣布,9月8日我省气象意义上的汛期结束,进入气象意义上的秋季。今年我省汛期从7月1日开始,共持续70天,较常年多9天;进入秋季时间较常年晚12天。入秋后冷暖空气交替频繁,提请有关部门和公众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提早做好预防。
今年汛期全省平均降水量545.1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近6成。各地降水分布不均,丹东北部及新宾降水量为1046~1175毫米,本溪大部降水量为812~927毫米,朝阳大部及大连、皮口、长海、阜新、义县降水量为200~400毫米,其他地区降水量为400~800毫米。
与常年同期相比,新民、新宾、本溪县、桓仁、凌海、铁岭偏多1~1.8倍,沈阳大部、鞍山大部、丹东北部、营口地区、铁岭大部、盘锦地区、葫芦岛大部及旅顺、清原、本溪、草河口、黑山、彰武偏多5成至1倍,朝阳、叶柏寿、北票、皮口、长海偏少1~2成,其他地区偏多1~5成。
汛期影响我省的主要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有暴雨洪涝、泥石流、冰雹、大风、雷电等。频繁的暴雨使我省部分地区出现城市内涝、农田渍涝、房屋倒塌,桥涵、公路毁坏,部分中小河流漫堤、决口,水利设施受损等灾害,东部山区出现了泥石流灾害。
注:1.气象意义上的汛期定义
6月1日到9月10日,某地某年连续10天内累计降水量≥40毫米,第一天为该地气象意义上的汛期开始日,最后一天为该地气象意义上的汛期结束日。
某市辖区内超过70%的县站进入气象意义上的汛期,定为该市进入气象意义上的汛期,最后一个县站气象意义上的汛期结束的当天作为该市退出气象意义上的汛期。
全省70%以上的市地进入气象意义上的汛期的当天,定为辽宁省气象意义上的汛期开始日;所有市地退出气象意义上的汛期的当天,定为辽宁省气象意义上的汛期结束日。
2.气象意义上的秋季划分标准
5天滑动平均气温稳定<22℃的第一天为气象意义上的秋季的开始日期,而5天滑动平均气温稳定<10℃第一日的前一天是气象意义上的秋季的结束日期。 (特约通讯员 周恩泽 记者 王德锟)